45. 香港是亞洲領先可持續金融中心。港交所的國際碳市場(Core Climate)是目前唯一以港元及人民幣結算的國際自願碳信用產品交易市場。
46. 金管局將推出「可持續金融行動計劃」,財庫局亦將在今年內推出全面採用國際財務報告可持續披露準則(ISSB準則)路線圖,目標是使香港成為首批將本地準則銜接ISSB準則的司法管轄區。
47. 香港是全球最繁忙及具效率的港口之一,國際航運中心發展指數排名全球第四。貨櫃船在香港港口停留的平均時間為0.95天,約為世界前二十大貨櫃港口平均值(1.85天)的一半,享有「補時港」美譽,能彌補船舶在其他港口的延誤時間。
48. 航運業務可分為港口和海運服務。海運服務(包括船舶經紀、融資租賃、海事保險、海事法律及仲裁等專業服務)是航運業務的高增值部分,經濟貢獻近三年間(2019至2022年)增加近四成,是增長來源。我們會大力發展航運業務,同時多管齊下,鞏固提升國際航運中心地位。
50. 我們會大力發展高增值海運和專業業務,政府一直推動更多航運業商業主導人和海運服務企業落戶香港,包括提供船舶租賃免稅優惠,並為海事保險、船舶管理、代理及經紀業務提供半稅優惠等。我們會繼續加強香港航運優勢,包括:
優化和推廣稅務優惠 —— 加大推廣現有航運服務稅務寬減措施,優化稅務優惠制度(包括在符合國際稅收規則下為船舶租賃商引入新的稅務扣除安排),壯大本地航運生態圈;
招攬海運服務企業落戶 —— 推動具潛力或代表性的海運保險業務落戶香港,擴展海運保險產品;及
加大培育海事人才 —— 加強與國際海事保險業機構協作,推動海事保險人才培訓,擴展「海運及空運人才培訓基金」,納入更多綠色能源課程和海事保險考試等。
51. 我們會打造香港為綠色航運中心,包括:
推動註冊船舶綠色化 —— 海事處自今年起已向達國際減碳標準船舶提供現金獎勵,未來會加強推廣;
構建綠色船用燃料加注中心 —— 年底前公布《綠色船用燃料加注行動綱領》,推動綠色船舶燃料儲存庫等基建發展,鼓勵港口減排,提供誘因鼓勵使用綠色船用燃料,與大灣區港口合作,並與主要貿易伙伴構建綠色航運走廊;及
提供綠色燃料加注的配套 —— 為綠色船舶提供智慧化航行安全資訊,提升船隻航行監察服務系統,以助加注燃料時的安全。
52. 金屬和礦產等大宗商品佔全球航運交易量一半以上。船東和大宗商品交易商是航線和海運服務的主要使用者,吸引他們集聚香港運作可帶動海運服務,並推動期貨對沖等金融和專業服務,有利鞏固提升香港國際金融、航運和貿易中心地位。我們會研究稅務優惠和配套,吸引相關海內外企業落戶香港,構建大宗商品交易生態圈。
53. 有國際大宗商品交易所表示計劃在香港設立認可倉庫,在港存儲交割大宗商品,包括有色金屬產品。我們會把握機遇,推動建立設施和配套,吸引內地企業在香港進行大宗商品貿易,尤其有色金屬,進一步推動香港航運和貿易服務。
56. 我們正推進落實《現代物流發展行動綱領》,推出四幅優質物流用地,供業界發展多層式現代高端物流設施,明年會公布在洪水橋╱厦村新發展區建設現代物流圈的規劃研究結果。
57. 政府會繼續加強與粵西地區及鄰近地區的物流合作,善用港珠澳大橋,擴大貨源,促進貨物經香港中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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